常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

(许波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许波旭

单位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单位

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常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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