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1〕23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高济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前调查不尽职、
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偿还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常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