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银保监复〔2021〕141号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关于半岛支行开业的请示》(邯银秦分呈〔2021〕2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半岛支行开业,简称:邯郸银行秦皇岛半岛支行,英文名称:Bank Of HanDan Co.,Ltd. QinHuangDao BanDao Sub-Branch,营业场所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山东堡路161-11、161-12、161-13号。
二、核准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按照监管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秦皇岛银保监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当在完成该机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秦皇岛银保监分局报告。
此复。
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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