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银保监复〔2021〕139号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关于李明刚同志高管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邯银秦分呈〔2021〕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明刚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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