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银保监复〔2021〕95号
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杨雅芳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云报〔2021〕2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雅芳建设银行楚雄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请你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杨雅芳任职文件抄报楚雄银保监分局。
三、该拟任人应在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逾期未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楚雄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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