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银保监复〔2021〕122号
黑龙江肇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丁校忠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州农商呈〔2021〕8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丁校忠黑龙江肇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大庆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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