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镇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蒋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镇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蒋冉

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单位

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镇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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