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呼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

(田民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呼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田民喜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卧罗河信用社严重违反贷款“三查”制度、违规发放贷款,导致信访频发、最终形成业内案件违规行为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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