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关于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定向募股股东资格的批复

秦银保监复〔2021〕145号

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定向募股股东资格的请示》(秦市区农信联字〔2021〕29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和新购增持4562.5万股,合计持股6983万股,占增资后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本总额的8.73%;同意秦皇岛永升强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和新购增持5479.5万股,合计持股7900万股,占增资后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本总额的9.88%;同意秦皇岛京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入股4500万股,占增资后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本总额的5.63%。

二、你联社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股权变更及定向募股事宜。

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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