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漳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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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黄智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股权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50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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