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忻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山西忻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忻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

名称

山西忻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郭晋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经批准变更注册资本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忻州农商银行责令改正,罚款五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忻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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