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河支行 郭成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宿州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郭成俊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当事人时任宿州农商行支河支行客户经理,负责涉案贷款的贷后检查,应对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宿州银保监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22日 |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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