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闫庆洪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导致部分信用卡
透支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黔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