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闫庆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邮储银行黔南州分行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导致部分信用卡透支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黔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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