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闫庆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邮储银行黔南州分行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导致部分信用卡透支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黔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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