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银保监复〔2021〕97号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你行《关于柴文雄任职资格的请示》(曲商行楚发〔2021〕175号)文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柴文雄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请你行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柴文雄任职文件报送楚雄银保监分局。
三、该拟任人应自本批复做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逾期未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楚雄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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