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吉安监管分局2021年第3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刘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城西支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套现交易监控不力导致所辖支行员工信用卡大量套现犯非法经营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吉安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