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柳州磨滩支行开业的批复

柳银保监复〔2021〕22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柳州分行: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磨滩支行申请开业的请示》(浦银桂柳州报〔2021〕3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磨滩支行,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柳州磨滩支行,营业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磨滩路98号3栋1-21、1-22号商铺。

二、该支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分支机构,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柳州分行直接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

三、核准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和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四、该支行接受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五、你分行应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向柳州银保监分局申领金融许可证,并持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六、你分行应在该支行完成企业、税务登记等相关法定手续后1个月内向柳州银保监分局报告。

该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分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柳州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又不按规定提交开业延期报告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柳州银保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证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2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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