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建政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桂银保监复〔2021〕483号

中国光大银行(601818)南宁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建政支行关于变更营业场所及更名的请示》(光银南宁字〔2021〕21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建政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民族大道支行,更名后该机构业务范围不变,营业场所地址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1层。

二、你分行应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广西银保监局提交换发金融许可证的申请,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你分行应做好变更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四、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手续,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事项的,本行政许可决定自动失效。

2021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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