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银保监复〔2021〕71号
福海县联社:
你联社《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刘海英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福农信〔2021〕24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海英主任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三、你联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尽职。
此复。
阿勒泰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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