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银保监复〔2021〕104号
铜仁丰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铜仁丰源村镇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铜丰银呈〔2021〕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00万元变更为19200万元。
二、你行应根据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登记,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报告。
特此批复。
铜仁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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