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厦门银行福州文化宫支行开业的批复

闽银保监复〔2021〕444号

厦门银行福州分行:

《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关于文化宫支行开业的请示》(厦门银行(福州)〔2021〕16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文化宫支行(简称:“厦门银行福州文化宫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洋中路西侧融信洋中城(地块十一)11-6#楼1层02、03、05、06店铺。

三、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五、你分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六、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你分行应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1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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