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张家口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1〕513号

张家口银行

《张家口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张银字〔2021〕3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745233.4032万元人民币增至757733.4032万元人民币。

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修改章程相应条款报告我局。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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