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银保监复〔2021〕148号
松溪长信村镇银行:
《福建松溪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花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松长村银〔2021〕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花福建松溪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行向我分局及松溪监管组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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