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银保监复〔2021〕196号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关于设立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津龙福家园社区支行的请示》(晋商银运发〔2021〕5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津龙福家园社区支行开业。简称:晋商银行河津龙福家园社区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河津市翠溪路龙福家园2号商铺底商。
二、核准该社区支行业务范围为:除人工现金业务和对公业务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分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运城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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