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银保监复〔2021〕83号
天镇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天镇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任副行长的请示》(天河银办〔2021〕3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志伟天镇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大同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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