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太原白家庄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348号

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分行关于太原白家庄支行更名的请示》(工银并报〔2021〕23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白家庄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春居南路支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太原春居南路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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