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350号

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娄三银发〔2021〕13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4,300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主发起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2,15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50%;山西莹骏散热器有限公司持有30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6.98%;山西汇鑫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持有24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5.58%;高志国持有30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6.98%;刘永忠持有30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6.98%;苏俊波持有30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6.98%;郭桂珍持有18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4.18%;苗珍龙持有18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4.18%;李立忠持有15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3.49%;崔占保持有15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3.49%;郭宁波持有50万元股权,占股本总额的1.16%。

二、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三、你行应对章程做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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