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神池农商银行使用山西省联社统一品牌开办信合通信用卡(个人卡)发卡业务的批复

忻银保监复〔2021〕103号

神池农商银行

你行《神池农商银行关于使用山西省联社统一品牌开办信合通信用卡(个人卡)业务的请示》(神池农商字〔2021〕6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使用山西省联社统一品牌开办信合通信用卡(个人卡)发卡业务。

二、你行信用卡的发行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格的资信审批程序和授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结算账户管理、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等规定,做好对持卡人安全用卡宣传工作,及时识别、衡量和控制信用卡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采取有效方式密切监测和防控信用卡欺诈交易,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该项业务稳健发展。

三、你行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过程中如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

忻州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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