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银保监复〔2021〕141号
临县泉都村镇银行:
你行《临县泉都村镇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临泉银办〔2021〕3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山西尧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4.5%;王守祥、王继魁各持股5%;杨长虹、吕林顺、张爱智各持股4.5%;李立国持股4%,张生文持股2%;贺连有持股1.5%;高玉勤持股1%;贺小平持股0.5%;薛临斌、贺金平各持股0.3%;连建功、朱喆、席耀各持股0.2%;郝小菊、郝倩倩、张红红、秦新宇、赵芳、高旭、薛超、王海婷、王晋、赵利梅、曹磊、张琦、杜金花、白利平、刘利新、李月丽、贺瑞、高旭锋各持股比例0.1%。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行应对章程做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3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