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向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朔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岳向军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开展票据业务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取消岳向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6年。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朔州银保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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