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朔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朔州怀仁市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玉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朔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朱玉皎

单位

名称

朔州怀仁市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白建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违规以贷还贷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对怀仁市慧融村镇银行责令改正,罚款70万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行长朱玉皎给予警告,责令怀仁市慧融村镇银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朔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