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长银保监罚决字〔2021〕2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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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银保监罚决字〔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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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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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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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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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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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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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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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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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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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三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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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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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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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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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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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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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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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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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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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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