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银保监复〔2021〕159号
抚州东乡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抚州东乡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安支行开业的请示》(抚东富银发〔2021〕18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抚州东乡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安支行(简称“东乡富民村镇银行恒安支行”)开业;营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恒安东路160号东1-东5。
二、该支行为非法人机构,业务经营范围应严格按照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及上级行授权执行。
三、请自核准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持此文及其他申领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我分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持开业核准文件和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时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此开业批准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五、请你行接此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将该支行开业及高管人员的客户端信息报我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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