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白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张立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白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张立山

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张立山作为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行行长,对该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白城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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