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4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集祥、林慧捷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泽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借款人抽逃项目资本金;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调查未尽职,未充分核实贷款用途的合规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处以罚款一百九十万元;

(二)对李集祥、林慧捷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