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1〕9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赵宝峰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哈尔滨呼兰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黑龙江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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