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

(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名称

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逆程序操作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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