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银保监复〔2022〕1号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长春会展大街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民银长发〔2021〕19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会展大街社区支行(简称:中国民生银行长春会展大街社区支行)开业。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东福临家园(西区)一期16[幢]107号房。
二、核准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你行应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如涉及企业、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长春会展大街社区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1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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