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王莹任职资格的批复

抚银保监复〔2022〕2号

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对王莹拟任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城农商字〔2021〕12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莹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文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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