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关于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克银保监复〔2021〕1号

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

你行《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克村银〔2021〕245号)及《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关于修改章程相关情况的解释说明》(克村银

〔2021〕324号)已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修改后的章程。

二、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

2021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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