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为普通股方案的批复

定银保监行许〔2021〕303号

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为普通股方案的请示》(渭信联发〔2021〕34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定西银保监分局行政许可委员会2021年12月27日第12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为普通股方案》,将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股协议存款32600万元,按照每股一元的价格全部转为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通股。

二、你联社转股工作完成后,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向我分局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申请,未在六个月内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定西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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