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吐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吐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郭庆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超出公示的服务价格目录范围收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吐鲁番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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