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伊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伊犁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柯雪琴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信贷管理不到位、无授信额度、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处以7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伊犁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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