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农村商业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舟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普陀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海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流动资金贷款入房市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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