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保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志升(时任保山施甸长江村镇银行副行长)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逆程序授信的违法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