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保银保监罚决字〔2021〕29号)(保山施甸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保银保监罚决字〔2021〕2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保山施甸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贺光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逆程序授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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