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银保监复〔2021〕6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北京东路支行更名的请示》(和邮银请〔2021〕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北京东路支行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屯垦西路支行。
二、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必备材料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和田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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