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银保监复〔2021〕230号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屯农商行报〔2021〕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975.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674.2750万元。
二、你行应在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海南银保监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海南银保监局将办理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海南银保监局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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