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冷福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冷福光

单位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九台支行任职期间进行诈骗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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