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复〔2022〕17号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钱群杰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沪人〔2021〕40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钱群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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